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000吨/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高压配电室供电电源回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有限公司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高压配电室供电电源回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高压配电室供电电源回路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高压配电室供电电源回路工程

项目编号:ZPZB-24Z130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322

三、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院的设******有限公司110KV******有限公司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35KV配电室之间第一电源回路的土方开挖及运输、电缆井建设、顶管施工、埋管施工及35千伏电缆、光缆的采购、敷设、中间接线、两端接线、试验、调试、送电等全部内容。

2******有限公司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厂区红线外3米电******有限公司4000/年对位芳纶项目新建35KV配电室之间土方开挖及运输、电缆井建设、顶管施工、埋管施工及35千伏电缆、光缆的采购、敷设、中间接线、两端接线、试验、调试、送电等全部内容。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415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3会议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

包号

排名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万元)

综合得分

营业执照代码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编号

I

1

******有限公司

475.608105

94.97

************6U

翟耀慧

******1695

2

******有限公司

480.260995

85.09

************7C

闫海军

************

3

******有限公司

510.236844

82.93

******MA3X50YX6B

赵春福

************

五、公示期: 2024416日至202441817:30分;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聚集区

人:李涛           联系电话:******

    箱:******

 

******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

人:马志蓓   张安           联系电话:0375-******

    箱:******

公司网址:******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