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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含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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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8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保健院中央空调(含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2-42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rj-cg-2024-006
******保健院中央空调(含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7000.00元,最高限价:297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hnrj-cg-2024-006******保健院中央空调(含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297000.0029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保健院拟对洛龙区通衢路206号院区与西工区玻璃厂路10号院区中央空调系统及净化空调系统、热水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常规检修及维护保养进行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采购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创新、绿色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2-422)
3.方式:现场购买。
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4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500米大西村临街1幢101室(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健院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6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2-424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郭老师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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