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遵义新舟机场飞行程序优化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02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名称:遵义新舟机场飞行程序优化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TPCG******0065

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

项目概况:由于遵义新舟机场磁差数据变化较大,根据《航空器运行目视和仪表飞行程序设计规范》(AC-97-FS-005R1)等相关规范要求,机场磁差变化后应及时优化飞行程序并修订相应的NAIP资料。此次飞行程序优化及NAIP资料修订工作包含:1.根据磁差变化、机场标高变化、新增障碍物及实测障碍物情况,复核及调整全套标准仪表飞行程,包括传统标准仪表进场程序、标准仪表离场程序、标准仪表进近程序,以及PBN进离场、PBN进近程序及数据库编码;2.结合管制部门及飞行机组的运行需求优化相关飞行程序;3.根据新增障碍物调整机场最低扇区安全高度;4.复核及修订机场细则中半径15千米、半径15千米—50千米内主要障碍物数据;5.复核及修订机场图、仪表飞行程序图、A型图等;6.根据磁差变化修订NAIP相关资料。

供应商基本要求: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2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3供应商须在中国民航局进行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须提供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并加盖公章)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7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名称:遵义新舟机场飞行程序优化设计项目

标段/包编号:TPCG******0065-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3-16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3-22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文件获取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4-03-26 09:30:00      开标形式:线上

开标地点: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标段/包内容:遵义新舟机场飞行程序优化设计项目

供应商资质要求: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2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3供应商须在中国民航局进行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须提供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并加盖公章)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民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3.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7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公告PDF:

中标结果公示-公告签章文件.pdf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02 16:3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3 17:00:00

******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秋月、范思迪      联系电话:028-******

座机号码:--      电子邮箱:--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