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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二期用地(第一批)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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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29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现就我校相思湖校区二期用地(第一批)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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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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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相思湖校区二期用地(第一批)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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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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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概况与设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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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相思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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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相思湖校区二期用地(第一批)面积约7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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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购内容:相思湖校区二期用地(第一批)土壤污染调查、编制、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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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周期要求:自收到开始调查的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用于报送评审单位评审的全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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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成果要求:1.土壤污染调查成果(含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及污染识别、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即采样调查和分析两个阶段的调查成果);2.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等技术规范;3.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满足《南宁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南府规〔2022〕13号)等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等要求,满足评审单位的相关规定;4.两个阶段的调查成果必须通过评审单位评审、修改完善、复审,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通过;5.所有材料,纸质一式捌份,图纸(图片要求pdf格式、cad要求dwg格式)等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式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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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要求:1.由成交供应商协助评审工作;2.评审过程中需委托开展的相关评审服务,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评审单位及业主的意见对调查成果做修改补充,修改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审批通过前,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行业规范及标准变化引起的修改,修改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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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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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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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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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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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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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供应商需具备如下资质之一:具有土壤污染调查、检测等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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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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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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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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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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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两个阶段的调查成果通过评审单位评审、修改完善、复审,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通过后,成交供应商的请款申请经业主审核通过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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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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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本、管理费、评审费、审查费、开办费、税金及场地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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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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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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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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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本项目两个阶段的调查成果通过审查单位审查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通过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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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项目两个阶段的调查成果通过审查单位审查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通过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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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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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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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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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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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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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调查成果未通过评审单位评审,成交供应商不能以任何形式和方式向业主收取或追索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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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用于报送评审单位调查成果或自评审单位出具修改意见后,成交供应商未在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的,从应完成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超过5日历天,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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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交付调查成果或逾期完成调查成果修改的,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每日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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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调查成果无法通过评审单位评审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成果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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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成交供应商已提交完整、合格、有效的调查成果,因业主原因取消项目的,支付成交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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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本项目调查成果未能按周期要求提交的,服务周期顺延,不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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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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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卢老师,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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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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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人应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7************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楼319室,文件接收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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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递交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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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报价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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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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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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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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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格式自拟,授权委托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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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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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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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价单一式一份(格式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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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符合“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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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无效报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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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接受邮政快递送达方式报价,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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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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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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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本询价公告“十三、报价文件内容”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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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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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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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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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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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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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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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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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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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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