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裕民县gaj宣传设备在线询价
项目编号:************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滕云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8 17:45 - 2024-04-02 20:00
采购单位:******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数码摄像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数码摄像机;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办公设备:详见附件;1批 35000.00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20: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裕民县 哈拉布拉镇 裕民县gaj 政工室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办公设备 1、★所投产品应当是在国内市场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 2、★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设备或零部件有质量问题免费更换。质保期内,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对于故障处理,要求中标人在质保期内3天提供免费维护服务。 3、★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与现场操作培训,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裕民县gaj郁金香路5号。此次办公设备所有安装费、调试费、运输费等费用均有供应商负责。 4、★接到故障通知后中标供应商在3天内解决故障。特殊情况无法修复的,保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新设备或采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 5、★投标供应商必须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业主办公使用的,业主可做为废标处理,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对投标公司予以处罚,和进行网上通报处理。 6、★报价前必须与裕民县gaj滕警官联系,电话:******。 ★以上标注“★”号条款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