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19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hb-******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99元
最高限价:
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hnshb-******): 无
采购需求:
为了配套新购置的海水淡化设备,需进行相应基础设施建设。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hnshb-******): 180日历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永兴岛海水淡化扩容设备基础设施项目: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南海大道80号)三沙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ggzy/)、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 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 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办永万路22号体育馆二楼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 0898-******
4.招投标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局
电话: 0898-******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