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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采购审判业务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造价)审核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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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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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关于采购审判业务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造价)审核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审判业务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造价)审核服务
标的金额(万元):240万元以下(合同标的15%,以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计价为准)
采购需求:根据海南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二十条,项目内容变更涉及的资金调整数额(含增加、减少及更换数额绝对值累计),组织具有工程造价(核价)资质的机构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直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有效注册期内。(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营业执照注册不足三年的,按注册日期起算)。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及投标截止日前15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3.8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加盖公章);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密封报价函、企业介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表网页截图、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表网页截图和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等相关资料。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备原件以便核查。
四、报名方式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1日
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34号
(二)提交方式
请有意向合作的服务商于报名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将相关资质材料等纸质版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咨询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一下方式联系
******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34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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