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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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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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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b-qs-hw******-2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二包)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东方龙城雅乐苑9号楼门面
成交金额:64816.00元
四、评审专家单:
段立中、丁明霞、陈雪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收费标准计算的80%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询价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18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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