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小黑江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小黑江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D202321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小黑江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5.最高限价:¥******.08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叁万柒仟贰佰捌拾壹元零捌分)
6.采购需求:小黑江站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面积2532.5㎡,主要包括:(1)修建晾衣场,在综合楼两侧修建玻璃顶晾衣场,并修建洗衣区、烘干区。(2)修建长度约200m,高度约5m的挡土墙。(3)对营区内约4000㎡的场地进行平整,并铺设2000㎡水泥地坪。(4)在营区修建20m3的蓄水池1座,并安装增压设备。停车场、路缘石铺设、水电安装、场地内排水管网等。(5)室外电缆接入,从变压器内将电缆接入营区综合楼及厨房内。(6)在综合楼和食堂中间修建雨棚。(7)在负一楼修建健身房,用玻璃隔断进行围挡,加装运动地胶。(8)修建顶楼大会议室背景墙,安装主席台和发言席。(9)修建营区大门口门卫室。(10)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软包装修,开通风孔、安装门及门禁系统等。(11)场地内凉亭、景观绿化。在小黑江站营区内新建凉亭,并在营区内种植景观绿化。
7.工期:90日历天。
8.建设地点:临沧市双江县小黑江边境检查站。
9.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及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0.质保年限要求:2年。
1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供应商资质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工程承接单位(即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1.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1.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提供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负责人,否则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3.3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需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4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5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谈判。③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质量员1人(专职),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人员到岗标准和要求:本项目负责人每月到岗天数不少于22天,在岗人员未按要求到岗的按5000元/天进行处罚,处罚累计金额不超合同金额的10%,人员处罚金额合并叠加执行。(提供书面承诺)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代理机构打印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 2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购买谈判文件。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在线获取。
谈判文件的售价为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地点: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如水(智能化)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临沧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2号
联系人:杨警官、严警官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沧市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3F
联系人:杨燕飞、张汉杰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飞、张汉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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