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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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金雁路东段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7日 四、原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五、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表办法”评审2.2.4(2)设计评分标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2~10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评分:差得2分,一般得5分, 中得9分,良得11分,优得15 分。 现更正为: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2~10 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评分:差得2分,一般得4分,中得6分,良得8分,优得 10 分 六、其他: 1、原招标文件凡涉及到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2、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 (盖章) 司(盖章)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18号 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邮 编: / 邮 编: 541004 联 系 人: 廖工 联 系 人: 高翔、苏晓明 电 话:0773-****** 电 话: ****** 传 真:0773-******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2024 年 2 月 7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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