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云南省临沧监狱会见系统维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2-04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云南省临沧监狱会见系统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临沧监狱会见系统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227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RZB-24A007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监狱会见系统维护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采购需求:云南省临沧监狱会见系统于2012年投入使用,至今已运行10余年,其中管理软件、服务器不断升级,部分硬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原系统已经不能满足监所需求,现更换现有软件及服务器,其他设备利旧使用供应商承担本次项目内的所有设备、线路及系统的巡检、调试、维修、维护、改造和保养等服务。服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采购方系统环境定期进行规范化的预防性维护,提高设备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可使用率;对存在问题及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减低故障对业务工作的影响,使设备和系统保持或迅速恢复其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除产生故障的薄弱环节,使采购方的业务系统趋于稳定、安全、合理和高效。在故障发生时保障恢复系统所需的专门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停机的持续时间,使系统达到可用性的最大化。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甲方现有系统的维护升级服务,并对更换的新系统及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售后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材料或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署本项目的保密协议;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204202402 08,每天上午09时30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 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招标资料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0227 日14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三号楼3014室(鑫豪酒店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0227 日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三号楼3014室(鑫豪酒店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如水(智能化)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临沧监狱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师

电   话:0883-************

附件: 请登录下载附件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