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开展昆明市2023年替代种植企业(项目)境外实地核查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2023年替代种植企业(项目)境外实地核查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2,行业调查与处置服务
四、资金预算
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按照《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替代种植企业(项目)境外实地核查指导方案〉的通知》(云商替〔2023〕7号)有关要求,承接主体到老挝、缅甸北部项目所在地实地核查以下重点内容:
1.替代种植项目情况。主要指替代企业在老挝、缅甸核定区域开展的农、牧、养殖项目具体情况。
2.替代发展项目情况。主要指加工、民生项目具体情况。
3.替代示范项目具体情况。
六、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磋******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磋******************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采购方式
******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完成项目地实地走访调研、核查及书面报告上报工作。
十、公示时限
2023年10月09日-10月13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商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南楼516
联系方式:朱照圆 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皓、杨肖
电话:0871-******
十二、其他事宜
******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购买服务邀请书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