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第六条、第七条及《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相关规定,拟对祖*军、陈*平、廖*选3名评标专家扣减分(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我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1-85972370,邮箱:jyzxjzt@163.com。
附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
序号 | 专家 姓名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 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评价主体 |
1 | 祖*军 | 2024年 6月11日 | 贵州省正安县页岩气勘查区块安页5井前期勘探钻井工程建设项目-安页5平台等标准化采气平台建设项目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0 | 交易场所 |
2 | 陈*平 | 2024年 6月11日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安顺营运管理中心g60沪昆高速(镇胜段)k1964+715-k2086+000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2024年7月-2025年6月)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3项“迟到超过60分钟。” | 一般不良行为 | 15 | 交易场所 |
3 | 廖*选 | 2024年 6月12日 | 武隆(渝黔界)至道真高速公路梅江特大桥桥梁健康监测服务项目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2项“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60分钟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0 | 交易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