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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参与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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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3 访问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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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参与政采

本报讯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重庆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要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实施方案》从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个方面提出了24项51条具体政策措施。

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财政部明确的政府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重庆市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开展损害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渠道,适时通报典型案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各级政府采购活动。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参加集中带量采购或申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时,须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对挂网交易采购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会商,互相通报医药产品信息和知识产权信息,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权利人合法权益;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侵权的医药产品不予挂网,对已挂网或已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涉事产品及时采取撤网、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在财税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区县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重点外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辅导服务,“点对点”向税费扣缴义务人推送政策提醒信息,帮助外籍个人依规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制定申报指引,优化申报材料,提高外资研发中心依规享受税收政策的便利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各区县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配套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前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除相关不予免税目录所列商品外,依法予以免税确认。

(宗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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