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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硬举措”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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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3 访问次数:1

民乐县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改进作风提效能,强化担当优服务,重点围绕“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率先开展采购当事人信用评价、常态化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等方面持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以改革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聚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加强“政采贷”政策宣传,搭建银企合作“连心桥”。为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问题,民乐县财政局积极为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送政策解难题,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采贷”业务宣传推广力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在省市县有关网络媒体发布宣传信息,印发了“政采贷”业务宣传手册,在民乐县中心广场、民乐古城等公共场所悬挂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各方政策知晓率。通过政府搭台,银企互动,答疑解惑,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政企银”三方洽谈会、现场协调会,推动面对面交流,创造银企“政采贷”业务合作契机。协调甘肃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简化政采贷审批程序,优化贷款流程,压缩贷款时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

率先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强化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为大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民乐县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信用(履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从2024年3月份开始,在全县政府采购领域率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履职)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将进一步提升采购人的业务能力,提高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促进评审专家规范开展项目评审,有效引导供应商树立诚实守信、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经营理念。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各类采购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形成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综合信息,将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

常态化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为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民乐县财政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探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新模式。印发了《民乐县政府采购项目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安排所有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减少非技术因素对评审结果的影响,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使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

建立投诉调解机制,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拓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的通知》。对于适宜调解的质疑投诉事项,县财政局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主动对接,立即启动调解程序,提前介入,在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性、合理性和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相应程序开展调解。通过调解机制,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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