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近期,民乐县财政局组织工作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分四个阶段对省财政厅确定的3家代理机构15个政府采购项目资料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综合运用上下联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进行。
重点整治内容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查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
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共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工作专班在前期对抽取的三家代理公司自查自纠和书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实地查阅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备案、影像等相关资料,对发现的部分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督促代理机构及时整改。目前,四个阶段的整治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存在的疑似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排查,对证据确凿的线索及时公开处理处罚,曝光典型案例。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持续优化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