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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违规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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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3 访问次数:1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相关规定,经请示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我中心对2024年一季度参与电子卖场采购活动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对供应商违规处理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执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联系人:刘悦   联系电话:0471-5332680

附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2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失信行为公示表.xlsx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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