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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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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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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141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14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     2.6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78689.54平方米(约118亩),总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自规局审批通过的经济技术指标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10.026011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接招标人通知后开展工作,至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完成(约109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配套的各专项设计。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且不仅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单体工程(含地上和地下车库等)的施工图设计(******消防、防雷等)、人防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幕墙、强电(含用地红线内、外供配电设计)、弱电智能化及三网设计(含单体及整个园区能耗、安防、监控、停车管理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充电桩、基坑支护(含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及专家论证)、泛光亮化、排水设计条件报批、室外******消防水、强弱电等相关专业所有室外管线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含绿建方案设计、报批及落实施工图设计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下车库划线、交通系统及诱导标识、单体内及园区室外标识导视系统、设计概算(含土建及各专项设计)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677.6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提供上述3.1.2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并符合3.1.6 条要求;     (3)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3.1.6 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工投研发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凌工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010

************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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