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莆田文化形象新媒体宣传产品服务项目 招标项******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SZYC******
项目名称:莆田文化形象新媒体宣传产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莆田文化形象新媒体宣传产品服务项目 | 1项 | 488000元 | 488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进口产品:无
2.2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2.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需按上述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四楼
方式:1、上门报******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账或******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发至我司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账******银行城厢支行营业部。
标书费、中标******有限公司******银行莆田南门支行。
******有限公司受******宣传部委托,对莆田文化形象新媒体宣传产品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宣传部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3号楼
联系方式: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小黄 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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