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寨子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居住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枣庄市市中区寨子村地块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光明大道以北、衡山路以西、谷山路以东,地块面积181995.26平方米,该地块原为枣庄市市中区寨子村村庄用地及农用地,目前该地块******居************小学用地,现地块内未进行规划建设。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7月9日(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地址:济宁市汇景国际城A座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