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企业业绩(满分6.00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5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得0.5分,100万元以上的得1分,150万元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总个数为3个以内(含3个)。”
注:①招标文件公布的数据与本次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数据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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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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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答疑.pdf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企业业绩(满分6.00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5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得0.5分,100万元以上的得1分,150万元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的项目业绩总个数为3个以内(含3个)。”
注:①招标文件公布的数据与本次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数据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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