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6-28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ygqcg-******
******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20.35万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0.3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5.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拟采购一批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 11:3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并于上述时间内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至代理机构购现场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4.售价:300元,获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4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接收人:葛秀娟??????联系电话:0514-******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集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5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40号国泰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系方式: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秀娟
电 话:0514-******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