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JSZC-320312-XYZJ-G2024-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系统(网址:******/)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8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XYZJ-G2024-0007
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服务
预算金额:153.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3.8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试点县成果清单与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形成方法及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验收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9号)》、《2024年度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数据资料收集、方案编制、数据审核、专家咨询、研讨、论证检验、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等服务,形成包括数据与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土壤志、土种志、其他成果等。具体服务内容清单详见上述相关文件,若国家和省市县后期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以国家和省市县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盐碱地调查成果的完成时间是2024年8月底前;其余成果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服务保质期限至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通过国家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网址:******/)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0:00)前。
2、2024年7月3日后仍可以下载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7月3日后下载的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张野群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C座141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9605d62b-10db-4299-9e6f-42d7e1bcb8ec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农村局
单位地址:铜山区府西路6号
联系人:杨启法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中心C座1412室
联系人:张野群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野群
电话: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