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 正文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以工代赈)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6-2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段(以工代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已由******发改委綦发改审批〔2023〕117号文、綦发改审批〔2023〕189号文******水利局綦水许可2023〕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招标人为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东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綦江区************街道、扶欢镇、石角镇等镇街;本工程为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由东溪段、金银沟段等2段组成。其中东溪段治理长度为1.01km,新建护岸1.97km,新建1座钢坝;金银沟段治理长度为1.79km,新建挡墙及护坡0.77km,2座拦河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02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7元

2.4 招标范围: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以工代赈)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1.4.1条款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qij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qiji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30 16:3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7-0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qijiang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綦江区)(******/qijiang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街道九龙大道48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人: 罗老师、杨老师、韩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6月25日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