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的要求,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工作,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工作规范运行,我中心重新制定《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中心: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件标题请注明《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5******管理中心(邮政编码:223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