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4年5月30日,我局接************有限公司光伏组件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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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63400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报备申请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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