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艺包及全厂设备集成供货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艺包及全厂设备集成供货项目包括预处理区、生化池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加药间、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系统、鼓风机房及变电间、电气设备、进水仪表间及控制室、危废间、厂外工艺管线、自控专业等设备(厂家提供全部设备免费指导安装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购买时间截止至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人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到 2024年05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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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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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报价投标人代表须用 CA 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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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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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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