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步县西岩镇落水村(资水村)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城步县西岩镇落水村(资水村)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城步县西岩镇落水村(资水村)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西岩镇、土桥农场管理区,武冈市邓元泰镇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城步县西岩镇落水村(资水村)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全线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西岩镇、土桥农场管理区,武冈市邓元泰镇。线路起于落水村光伏110kV升压站,止于赧水220kV变电站,线路全长约33.6km,架空线路为单回、双回架设型式,双回线路仅赧水变出线和与落水村光伏-赧水110kV线路双回共塔3基,共计使用杆塔109基,采用掏挖基础、直柱大板基础和挖孔基础。本工程还包括赧水220kV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1个,利用站内预留位置,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总投资为6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2、运行期: 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变电站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 (2)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3)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和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避免夜间施工。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砂处理回用,合理处置生活污水。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 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被破坏的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产生的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对施工固废及时清运,并通过采取洒水、临时堆土用苫布覆盖、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 三、工程竣工后,依法按程序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程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