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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芦河镇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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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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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121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政府以青政函〔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青冈县乡村振兴局,******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河镇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冈县芦河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工期:167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规模:建设隔离猪舍、病死猪中转间、看护房、工具间、硬化路面、化粪池等;
2.5控制价:3,467,156.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记录(2024年2月-2024年4月)。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书面信誉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或书面信誉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9时00分至2024年5月1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农村局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青冈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青冈县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山路179-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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