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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松德金属制品(淮安)有限公司年处理28750吨(55000万个)汽车及自行车零部件加工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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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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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
******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有限公司年处理28750吨(55000万个)汽车及自行车零部件加工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以北、珠海路以南、荣泰项目以东******有限公司拟申报生产线10条,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包括1条镍铬线和1条电泳线,二期包括1条滚镀锌线、1条滚镀锌镍线、1条阳极氧化线和1条电泳线(另含挂具加工制作线1000支),三期包括1条铜镍铬线、1条挂镀锌线、1条挂镀锌镍线和1条塑料电镀线,全厂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28750吨(55000万个)汽车及自行车零部件的规模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3年11月21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江苏专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月4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公司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江苏专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4日至1月18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8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1月4日在项目所在园区管委会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年4月13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江苏专区)网站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应明管化。项目一期生产废水单独设置处理单元。铝皮膜老化液经“化学还原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含铬废水一并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还原-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部分(不低于21.45%)回用至镀铬后水洗工序,剩余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混排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挂具退镀废水)经“还原”预处理后与其他含镍废水一并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酸碱废水、酸碱老化液、一般酸碱废气设施排水、化验室废水、水幕除尘废水、冷却塔废水、初期雨水等)经“酸化-反应-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铬系、镍系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系统(厌氧-好氧-生物沉淀-生物澄清-多介质过滤)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二期与三期生产废水共用处理单元。铝皮膜老化液经“化学还原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含铬废水一并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还原-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部分(不低于9.75%)回用至镀铬后水洗工序,剩余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混排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挂具退镀废水)经“还原”预处理后与含镍废水一并经经含镍废水处理系统(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锌镍和化镍废水经“调节-破镍-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等处理后进入综合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含铜废水经“调节-氧化-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进入综合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染色废水经“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处理后进入综合处理设施生化段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酸碱废水、含锌废水、含磷废水、酸碱老化液、一般酸碱废气设施排水、冷却塔废水、水幕除尘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等)经“酸化-反应-调节-胶凝-沉淀-澄清-多介质过滤-中和”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铬系、镍系、锌镍系、铜系、染色出水一并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厌氧-好氧-生物沉淀-生物澄清-多介质过滤)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口总铬、六价铬、总镍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3排放限值。
2、本项目共设置21根排气筒。各产污槽体均采用顶吸或侧吸的方式收集。
一期镍铬线电解脱脂、酸浸、酸电解、负电解、正电解、中和、镀镍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排气筒排放。
一期镍铬线装饰铬工段废气经收集至“凝聚回收+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2#排气筒排放。
一期镍铬线喷砂工段废气和电泳线挂具抛丸工段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至各工段配套的“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至25米高3#排气筒排放。
一期电泳线外前处理酸洗工段废气和电泳线不合格品拨漆工段废气经收集合并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电泳线铝表调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两股废气合并至25米高4#排气筒排放。
一期电泳线电泳工段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至“脱臭炉”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两股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至25米高5#排气筒排放。
二期滚镀锌线初段电解、终端电解、酸脱、活化、溶锌、镀锌、不合格品退镀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6#排气筒排放。
二期滚镀锌镍线初段电解、终端电解、酸脱、活化、镀锌镍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7#排气筒排放。
二期喷砂抛光前处理喷砂工段废气与三期铜镍铬线喷砂抛光前处理喷砂工段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混合至“水幕除尘”装置处理,二期喷砂抛光前处理抛光工段废气与三期铜镍铬线喷砂抛光前处理抛光工段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混合至“水幕除尘”装置处理,二期电泳线挂具抛丸工段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水幕除尘”装置处理,上述经过处理的3股废气合并至25米高8#排气筒排放。
二期电泳线外前处理酸洗工段废气、二期化学研磨前处理酸洗、化学研磨、酸浸工段废气与二期电泳线不合格品拨漆工段废气分别收集混合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9#排气筒排放。
二期电泳线铝表调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0#排气筒排放。
二期电泳线电泳工段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至“脱臭炉”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两股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至25米高11#排气筒排放。
二期阳极氧化线热浸脱脂、中和、化抛、氧化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2#排气筒排放。
二期挂具加工制作线下料、打孔、焊接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3#排气筒排放。
二期挂具加工制作线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至25米高14#排气筒排放。
三期挂镀锌线初段电解、酸电解、酸洗、终端电解、活化、溶锌、镀锌、不合格品退镀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5#排气筒排放。
三期挂镀锌镍线初段电解、酸电解、酸洗、终端电解、活化、镀锌镍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6#排气筒排放。
三期铜镍铬线电解脱脂、酸浸、酸电解、负电解、正电解、中和、镀铜、活化、镀镍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7#排气筒排放。
三期铜镍铬线镀铬工段废气经收集至“凝聚回收+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8#排气筒排放。
三期塑料电镀线亲水、还原、预浸、钯活化、酸解胶、酸洗、镀铜、镀镍、挂具退镀工段废气经收集至“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19#排气筒排放。
三期塑料电镀线粗化、镀铬、电解活化、电解钝化工段废气经收集至“凝聚回收+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20#排气筒排放。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21#排气筒排放。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磷酸雾、碱雾参考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vocs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固化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so2、nox、烟气黑度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厂房未被收集到的废气、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废气。通过采取电镀生产线整体封闭、产污环节设置吸风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加强车间通风、污水处理站对恶臭源设置加盖设施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vocs、铬酸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厂区合理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或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化学品包装材料(除酸包装桶外)、废滤芯、电镀镍槽渣(液)、铬酸酐镀铬槽渣(液)、磷化、化抛槽渣(液)、退镀槽渣(液)、其他槽渣(液)、镀锌槽渣(液)、化学镍槽渣(液)、镀铜槽渣(液)、黑铬槽渣(液)、粗化槽渣(液)、钯活化槽渣(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摸、滚筒、震动研磨废液(渣)、废树脂、废机油、废手套抹布、含铬污泥、镍系污泥、含铜污泥、综合污泥、实验室试剂瓶、化验废液、电泳漆渣、废超滤膜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废边角料及收集尘、不合格产品、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废ro膜、废铝渣、废过滤网、废塑料膜等,不合格产品由厂家回收,其余收集后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厂房1#~5#、危废仓库、危化品库、化验室、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厂区污水管道和排水渠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1个930 m3综合废水应急池、1个150m3含铬废水应急池、1个150 m3含镍废水应急池、1个150m3含锌镍废水应急池、1个35m3含铜废水应急池、1个35m3染色废水应急池,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以厂界为起点设置200米卫************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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