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正在进行“铁一院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TYY2024C-ZB016)招标,现对2024年5月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及服务能力要求”第3.2条和第3.5条进行调整,调整后该2项条款内容按如下执行(原条款相应作废):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通信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最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除以上2项内容调整,其他要求维持原公告不变。
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12: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21:00。
招标答疑补遗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8:00。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请在本通知时间之后报名的投标人和已经报名的投标人,均以此通知和后续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原公告链接:******/art/2024/5/1/art_3956_******.html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