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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管材、管件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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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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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管材、管件的采购 编号 TP************01007
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七道岭镇、北四家子乡、尚志乡、清风岭镇、胜利镇、贾家店农场、东大屯乡、黑牛营子乡等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有限公司 ******.690元 225 合格 84.29 符合招标要求 杨永刚 /
2 ******有限公司 ******.030元 225 合格 80.28 符合招标要求 王宏艳 /
3 ******有限公司 ******.820元 225 合格 75.70 符合招标要求 高丽娜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5-06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5-09
填报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梅晓春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