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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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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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老城区城镇化补短板项目-独山路(站前路-双龙路)设计 |
项目编号 |
HXJY******23300 |
发包时间 |
2024年5月6日9时00分 |
第一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街道宁国大道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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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759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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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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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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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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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朱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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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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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ZG(2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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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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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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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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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临泉县腾飞路(滨湖路-白沟西路)道路建设工程 2、安徽省宁国市嵩合路(S104-东津路)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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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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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灵璧县虞姬大道(钟灵大道--龙山大道)道路工程》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2、郑阜铁路安徽段临泉站交通枢纽-道路路网、匝道桥建设工程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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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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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77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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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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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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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8.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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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杨贤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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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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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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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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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测绘航空摄影)、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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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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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宣城高新区崇德路(麒麟大道―叠翠东路)道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寿路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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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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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宣城市滨湖路道路工程设计》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2、宣城市瞿山路工程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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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承包候选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街道西湖大道513号、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海顿公馆4幢1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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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75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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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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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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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5.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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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秦汉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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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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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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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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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测绘航空摄影)、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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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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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阜阳大河城章项目代建颖滨南路道附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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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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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阜阳市城南新区西清路道路及附属物工程(西清路柳沟桥)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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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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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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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9日 |
其他 |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谢工(发包人)、金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发包人)、0563-******(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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