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机器人小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微型顶管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机器人小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微型顶管工程施工已由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招标核字【202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香河县机器人小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微型顶管工程,拟将香河县机器人小镇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四号道路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微型顶管施工工程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查询所有投标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6 08:30至2024-05-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A座16层-19层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黄土庄镇后沿口村北1号商业门店 |
邮编: |
050031 |
邮编: | 065200 |
联系人: |
张志林 |
联系人: | 周海霞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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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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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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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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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有限公司三河市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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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3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