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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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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JY******

二、项目名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C789号商118119

成交金额:326760.00元,折扣率:77.8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2676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采购,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百分之八十、出现重大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2)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之日的第二天8:00前将采购人所有订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增补的少量食材要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曦、邹福莉、褚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费);

2、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298号、泾县财富鑫城B4119-120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296号)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298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119-12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女士、王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