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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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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5-0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0393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项目已获******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境内,上库(坝)位于苍山北侧的一沟源洼地内,下库位于榧溪龙王堂村河段。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包括枢纽工程区、交通设施区、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中转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复建区等6个防治分区。其中,枢纽工程区包括上水库及下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及水库淹没区等;交通设施区包括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总长约23.82km;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包括上库1#弃渣场、上库2#弃渣场、上库副坝渣场、公路弃渣场、下库条白坑渣场、下库库内弃渣场和下库库尾弃渣场等7处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永久场地和临时施工场地共25处,占地面积约275500m2,建筑面积约100277m2;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复建区主要包括安置小区1处、供水工程3个、复建道路约3.33km、电力和通信广电工程(含输电线路约10.60km,通信及广电光缆约150.38km)等。

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下水库蓄水时间为2025年2月,上水库蓄水时间为2025年5月,首台机组计划于2025年12月并网发电,全部机组发电时间为2026年9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技术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批复的《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设计文件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蓄水阶段及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蓄水阶段及竣工验收会议及后续备案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办水保[2017]36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3)提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技术支持,编制相关申报材料、宣传画册及拍摄电站水土保持宣传片,协助甲方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结果公示;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

(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含工作计划)。

(3)2024年8月31日前编制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

(4)2027年12月31日前编制完成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

(5)2028年12月31日前协助天台公司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报告成果需满足工程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具体进度依据工程实际进展进行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星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具有1项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或生产建设项目示范工程)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水保方案编制或验收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1项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工作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并完成合同验收的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2)无连续两年亏损;

************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与否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3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服务热线:010-******/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有限公司,电话:0576-******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76-******

******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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