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市南川区国道G243(开凭线)两河口至风门段沿线11处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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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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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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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事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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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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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工期 |
质量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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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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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00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郭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公路工程)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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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00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余发胜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公路工程)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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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00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胡亮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公路工程) |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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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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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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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形式审查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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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事务中心 (联系人:苏涵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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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4月30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