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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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4,922,30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3.标段划分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无; 更正为: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无,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元 ,因为系统模板设计本身的原因,“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即对应招标文件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二、原招标文件P1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中涉及到的资质证书副本等以及后续文件中涉及到的关于资质证书副本的相关要求,统一更正如下: 更正为: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版证书皆可。 三、原招标文件P12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与其分包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3.3专业分包” 更正为: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与其分包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四、原招标文件P88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书” 格式更正请见本变更内容的附件。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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