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中江生态环境局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单位 |
公示日期 |
1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中江县重点山洪沟小东河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境内 |
******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
2 |
中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
中江县重点山洪沟通山河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通山乡境内 |
******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
附: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注:
(1)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
(3)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