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居环境项目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4)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5.监理员2名:配备2名监理员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修改为“5.市政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其他内容不变。
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
1 | 技术标文件 | (招标)川江村监理.ZBJ | 2024-04-30 10:57:59 |
2 | 其他文件 | 监理补遗(02).zip | 2024-04-30 14:2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