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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2024-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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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30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名称

太湖县2024-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5GC24A07G018

招标人

******办公室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周主任

联系方式:******

最高限价

******.82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100m

联系方式:******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供货期限

300日历天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环镇北路3号

投标价(元)

******.45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陈浩峰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沈东

产品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沂南县 2018 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结余资金管材采购项目

******学院京山校区-武荆连接线(大门口-窑山还建房)给水管道采购

3、应城市 2019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政府债券)管材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湖北省广水市开发区沿河大道3号

投标价(元)

******.31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博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刘祥贵

产品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盱眙县 2019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次 PE 管材采购

2、应城市 2021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3、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给水用 PE 管材采购

4、京山市 2022 年度饮水安全工程 PE管材采购 (第一标段)

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2023 年度农村引水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四标段)

6、罗山县 2023 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三标段(管材一)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管材和管件)

投标工期

300日历天

    

江阴市青阳工业园区(锡澄路1349号)

投标价(元)

******.13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薛栋贤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薛志锋

产品质量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1、灌南县农村三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PE 管材供应商预选招标

2、武冈市乡镇 11 个供水工程提质改造及管网延伸项目 PE 管采购

3、2022年7月 1 日-2023年6月30日农村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改造项目 PE给水管

4、太湖县 2022-2023 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公示时间

2024430日至202456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