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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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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30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改革局发改审批[2023]51,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概况:拆迁房屋6098平方米;新建2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96套,总建筑面积9617.61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6201.8平方米(第7层为坡屋面隔热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415.81平方米;建设停车位40个等

本次招标采购配套电梯(客梯)4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城西区南阳片区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94800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5、工期要求:60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在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提供拟投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具备******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为B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描件)

4、******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描件)

5、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住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且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①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直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则该维保******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获准安装、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与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售后维保)。

6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30日至2024年0522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052209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3月、2024年04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0430,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

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桑树拐小区999号

联系人胡波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话******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公共资源************管理局,联系电话:0717-************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