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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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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30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项目概况

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ZMCCG-2024-005

项目名称: 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元): ************元/年)

招标需求: /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为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主要为大溪镇52个村提供易腐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相关服务,每季度平均每日易腐垃圾收集量不得低于人均0.14公斤。添置运输车辆保证易腐垃圾一天一收集。负责处理站及站内相关设备的维修更新等,涉及人口约8.9万人,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合同服务期限: 3 年(采用 1+1+1 形式,服务期 1 年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二)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元):

四、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 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4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4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 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 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 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0576-****** 

地址: 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2楼

2、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index.html)。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 温岭市大溪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 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汪小阳、杨桂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6-************

质疑联系人: 杨桂芹(受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质疑联系方式: 05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财政局             

  : 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

联系人 :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 057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 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5招标文件(定稿)-温岭市大溪镇易腐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重新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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