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道******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404.2m2,设置生产区、生活区、生产辅助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员工宿舍、消毒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常年存栏生猪8000头,年出栏生猪16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工业园生物科技路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街道远大一路719号办公楼401房—A13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