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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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清洁设备生产项目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大伦镇运粮村运西三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新建清洁设备生产项目。本项目拟通过注塑和滚塑相结合的创新工艺建设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清洁设备1万台套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本项目设置一座30m3冷却水塔,用作工件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服务中心生活污水站,经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注塑、滚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隔、吸、消和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已于2023年8月3日取得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泰姜行审备【2023】424号(项目代码:2308-321204-89-01-604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