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3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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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20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9,396,54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5-20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田县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试验段)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就对“古田县城东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试验段)”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中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暂******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应按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规定方式计价,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需要。”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暂估价、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的10%。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应按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规定方式计价,满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需要。”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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