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凤凰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3〕7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凤凰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其中新建管径d300mm-d1600mm雨水管道27.7公里,改造雨水管道7.6公里,以及检查井、雨篦等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399.7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57.094081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牵头人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中河村1组工业园区隆望丝绸厂区1幢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大厦3栋32楼 |
联系人: | 施文祥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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