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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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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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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气化南疆天然气管道工程(英买力至三岔、轮南至上库工业园区)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温宿县、阿克苏市、柯坪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喀什地区(巴楚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库尔勒市)境内

******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

全长510.5公里,沿线共设置8座站场及12座阀室。工程组成主要包括线路工程、工艺站场、线路附属工程及公用工程。

线路整体分为三段:(1)新建英买力至三岔天然气管道,线路长382.5km。沿线设置4座站场和10座阀室(2)新建轮南至中间清管站天然气管道,线路长93.9km,沿线设置2座站场、2座阀室(3)新建上库燃料气复线,线路长34.1km沿线设置2座站场。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影响:管线均沿着已建管线布设,工程永久占地均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管道施工不可避免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长度29.06km,主要种植棉花、小麦及玉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是暂时的和一次性的。类比沿线运行管道农田恢复情况,管道运行后,上方农田可复垦。在施工结束后,土地利用性质很快得到恢复。

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在农田及公益林段控制在12m范围内;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按有关土地管理办法的要求,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③管道施工中要采取保护耕作层土壤措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填埋,施工完成后及时复垦恢复原状;

(2)对公益林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影响:本工程站场、阀室等永久占地不占用国家和地方公益林。管线施工临时占用林地,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本工程共计临时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32.93km,临时占用地方公益林22.53km。占用公益林属于防风固沙林,林种类型灌木林地,优势种多枝柽柳,不涉及胡杨林,是项目区广布种和常见种,不会导致生态公益林林种种类减少。。

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实行“占一补一”政策,即征占用多少就要进行相同数量、质量的补划,确保公益林面积不减少,以降低工程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施工,避免占用周边生态公益林,加大保护宣传;强化生态公益林路段生态绿化,进一步降低工程占用生态公益林带来的影响。。

(3)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影响:英买力至三岔天然气管道工程定向钻穿越四条河流,大开挖穿越两条大中型河流,分别为阿克苏河及阿克苏老大河,本次工程阿克苏河下游段,无重要物种三场,仅涉及土著鱼类的产卵场。以上鱼类属于对水文变化适应性较强的鱼种,对繁殖条件要求不苛刻,只要有一定的水流条件就可以完成产卵。本工程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仅为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对其的干扰。本工程穿越台兰河段不涉及鱼类三场分布。

保护措施:①选择合适的开挖时段:本工程河流开挖应选择在阿克苏河的枯水期(11月初-翌年2月底),此时河水流量较小,采用分段围堰明渠导流施工,土石围堰,施工期60天,不截断河流,不会形成下游河段脱水断流;②避开河流中土著鱼的产卵期(3月-7月);③做好施工期培训,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捕捞鱼类;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封闭;采用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正常情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各站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设备检修或清管时放空排放少量天然气;运营期间站场内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和操作平衡,减少放空和安全阀启跳,减少气体泄漏;加强管理措施,减少天然气的泄漏量;事故状态挥发性有机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影响:大开挖穿越阿克苏河及阿克苏老大河,其中除了阿克苏河常年有水外,阿克苏老大河可以在枯水期进行施工。阿克苏河施工时需要建设导流渠和围堰,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地表水体水质造成短暂的影响;

措施:①管线穿越沿线河流施工前,应征求地方水利管理部门的同意。办理穿越河流的手续,选择枯水期进行施工②清管试压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沿线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得排入Ⅲ类标准及以上的地******居民区较近的施工段租用当地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戈壁荒漠人烟稀少段的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污水经收集后用集中就近拉运至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点进行处理;④在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时,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且河床底部应砌片石,两岸陡坡设防护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⑤禁止在穿越水体的两堤外堤脚内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禁止在河流主流区和漫滩区内清洗施工机械或车辆。⑥采用定向钻方式施工,需在河流两岸之外出、入土点设置泥浆池,以防雨水冲刷外溢导致进入地表水体。⑦;要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导流渠和围堰)要及时拆除清理干净,恢复河道原貌,确保行洪安全。

运营期:正常工况下,由于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运的天然气不会与管线穿越的河流和水体之间发生联系,采用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方式,如不发生泄漏事故,正常运营期对穿越地表水不会造成影响;本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站场不产生生活污水,清管产生的少量残液排入站内防渗排污池,自然蒸发,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伴随施工结束就会消失。

运营期影响:各站场主要噪声源包括分离器、汇气管、调压系统、放空系统等,各声源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等措施。措施:设计阶段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生产期间定期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由于运转不正常而产生的噪声。

5.固体废物影响评估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和钻屑、工程弃土和弃渣等。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

运营期各站场不新增定员,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分离器检修、清管作业产生的少量固体及站场维护及维修时产生的危险废物。①分离器检修、清管作业产生的少量固体粉末和各站场分离器维护时会产生一些废滤芯,废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运往当地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②本工程在站场设备每年在维护运行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及各阀室淘汰后的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危险废物的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步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74号)要求,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评估

工程涉及的危险化学物质为天然气,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的系统(单元)主要包括天然气输气管道、站场和阀室内的阀门、仪表等设备。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1)加强监管,监理,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2)严格控制天然气的气质,定期清管减轻管道内腐蚀;(3)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要求加强管理;(4)对本次穿越河流段和人员密集段管道应每三年检查一次;(5)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m范围内,禁止取土等容易损害管道的作业活动、禁止种植深根植物;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及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m范围内,禁止爆破、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0m至500m范围内进行爆破,应事先报告建设方主管部门同意后,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6)应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有限公司伊宁矿区北区

二号露天煤矿改扩建工程(800万吨/年)

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一带,距伊宁市15公里,距伊宁县约10公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本项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有限公司二号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的批复”(新应急函〔2022〕100号),进行8.0Mt/a改扩建,井田面积为7.8847平方公里;开采煤层为6层,即6、7、8、9、10和11号;设计可采储量约5.697千万吨,服务年限6.3年。剥离全部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采煤工艺为单斗—卡车+半固定破碎站—输煤胶带的半连续开采工艺;地面永久占地面积3.69hm2。本次新增总投资35993.98万元,新增环保工程投资120万元,占新增总投资0.33%。

本项目在现有工程开采规模600万吨/年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采掘场增大,增加一定的设备,采区进行了优化调整,由原来的三个采区调整为两个采区,外排土进行了优化,具体工程组成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包括采掘工程(剥离和采煤)、排土工程(内排土和外排土)、生产系统(坑下破碎、地面储运)和防排水系统(地面防排水和采掘场排水);2.公辅工程包括生活福利区(办公楼、宿舍、食堂等)、供水供电设施、区队基地(设备配件和小修等)及采暖等;3.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工程、废水治理工程、噪声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等。

(1)废气:本项目采用电锅炉供暖。剥离物采装作业设洒水降尘设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坑下破碎站设置1套“集尘罩+超声雾化除尘器”;筛分间全封闭,设有集尘罩和冲击式除尘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栈桥,机头、机尾等采用布袋除尘器、冲击式除尘器和湿式雾化喷头抑尘;排土过程中,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排土场定期进行碾压,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采取限速、限载、加盖篷布防止遗撒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2)废水:矿坑排水经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超微分离+无阀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作为地面生产系统冲洗、采掘场、排土场及道路洒水、绿化用水等全部综合利用。生活福利区生活污水经3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过滤”处理工艺;区队基地生活污水经15立方米/天的一体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AO处理工艺,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用水及排土场洒水用水。事故状态下,采用矿坑水和生活污水事故池暂存,及时修复水处理设备,对事故排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①剥离物产生量40.57Mm3/a,剥离物浸出实验结果表明,属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运至内外排土场处置,在达产第11年,将实现全部内排;②生活垃圾50.0t/a,经收集后定期送至伊宁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③4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282t/a,主要成分为煤泥,与末煤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1.8t/a,经脱水干化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送至伊宁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④废机油和废润滑油4.0t/a(HW08),定期暂存于危废暂存设施,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5)生态:《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①2号排土场:平整、压实、四周垒建挡土围堰;采取绿化措施,并及时进行洒水。②区队基地:对绿化区覆盖剥离表土,进行场地绿化,并建设灌溉系统。③内排土场:平整、压实、洒水结皮,进行植被绿化。④矿山联络道路:清理路面废石,定期洒水除尘,保持路面清洁。⑤在采掘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载等措施;在大风天气时不进行挖掘、排土等动土作业及粉状物料的装卸,避免造成扬尘。粉状物料及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加盖蓬布,防止抛洒造成二次扬尘。控制矿坑内存有临时装卸点扬尘,使用洒水车、旋转式喷枪进行抑尘。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闭矿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闭矿期应继续进行生态整治,尽最大可能恢复及改善因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拆除一切无用建(构)筑物,平整场地,清除固废,将清除后的固废回填采坑。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对各个业场地遗迹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为原始地貌。按土地部门要求,达到矿山土地整治要求后方可撤离。

(6)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泄漏。危险废物暂存库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集油坑,室内地面较大门下口低0.1m,地面为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门、窗采用防火门窗,窗台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8m。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Mt/a)

矿井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镇以西约37km的中低山区。北距昌吉市约51km,东距乌鲁木齐市约80km(公路里程),从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均有通往硫磺沟镇的沥青公路,国防公路(S101省道)自东而西从煤矿以北通过,外部交通较为方便。行政区划属于新疆昌吉市阿什里乡管辖。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矿井,项目生产规模为1.2Mt/a,选煤厂为新建,设计规模3.0Mt/a(现阶段与煤矿生产能力保持一致)。

井田面积:1.079km2。

开采煤层:B5和B10,全区可采。

开采标高及采区划分:+1200m水平。井田划分一个水平,一水平以上煤层划分一个双翼采区开采,划分一个采区,一采区位于+1355m~+1200m水平。

资源量与服务年限:井田地质资源量为1363.08万吨,可采储量为847.71万吨,服务年限约5.0a。

开拓方式和采煤方法:采用平硐-立风井综合开拓方式,采用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

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本项目利用机械化改造优化升级后的现有工业场地和设施,矿井全部为已建(选煤厂为新建)。

矿井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4.5342hm2,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为3.6466hm2,储煤场区占地面积为5.9182hm2,生活区占地面积为3.9694hm2。投资:矿井工程总投资为88837.45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295.29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46%;选煤厂估算总投资为7493.14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581万,占项目总投资的7.75%。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选煤厂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选煤厂开挖地表,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区域土壤结构,易引起水土流失,直接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

本工程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严格的施工规章制度,加强环境监理,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工程施工结束后,对生态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教育。

(2)运营期:本工程开采过程中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地下开采过程中导致的地表塌陷。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已对煤矿前期开采地表沉陷裂缝进行治理,目前开采区无地表裂缝及塌陷。煤矿开采方式采取地下开采,占地较少,矿井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全矿井开采结束后可能造成地面沉陷拟损毁土地面积51.658公顷,最大下沉值约8.1567米。塌陷区地表植被主要为荒漠草原植被,地表逐年沉降过程中对植被的自然生长、分布及地表景观格局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通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地下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可以得到缓解。采取措施:①矿井地测科负责对地下水监测、对井下采空区对应的地表地形变化进行重点观测。②人工绿化,生态工程主要以美化环境、防尘降噪为主要目标,选择生长快、枝叶繁茂、造型优美的绿化树种、灌木植物和草本植物。③采用矸石回填、土壤覆盖和种植绿化植被等措施进行沉陷治理,对地下采空区及时监测记录,对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范围边界设立警示牌及埋设铁丝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在交通便利,有人出没地、道路岔口、沉陷区四周界线设置警示牌,对尚未治理的沉陷区域设置告示牌。④******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等。

(2)运营期:本工程矿井正常涌水量980m3/d。生产区已建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60m3/d,采用“预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洒水水质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消防洒水等项目。

生活污水采暖期产生量为83m3/d,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m3/h,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生物处理选用“二级接触氧化”工艺,深度处理选用“微絮凝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m3/d,采用“生物处理(AO)+深度处理(MBR)”净化方法。经处理后回用水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用于矿区洒水降尘及井下防火灌浆。

矿井已设置3个合计为4096m3的井下水仓和2个各50m3生活污水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污)水。

本项目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约426m,头道水两侧已设河道保护煤柱,因此煤矿开采不会对头道水河谷造成直接沟通破坏影响。煤矿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排放;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排放。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对场地头道水和三屯河地表水质基本没有污染影响。

井田自上而下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侏罗系中统头屯河组(J2t)碎屑岩孔隙-裂隙层间承压水含(隔)水岩组、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J2x)碎屑岩孔隙—裂隙层间承压水含(隔)水岩组、火烧层裂隙-孔隙潜水含水层、侏罗系下统三工河组(J1s)隔水岩组。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导水裂隙带高度为23.79~38.47m,受影响的含水层主要为煤系西山窑组含水层。

项目区已按要求对工业场地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油脂库、危废暂存间和机修车间等涉及有机油类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的场区,已按重点防渗区相关防渗要求构筑防渗层,防渗层铺设30cm水泥,涂刷3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人工防渗材料,防渗系数≤1.0×10-10cm/s,达到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调节池、矿井水调节池、事故水池、污水管网等所有地下、半地下水池等,已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及油性防渗涂料进行池壁防渗处理,地基已用三七灰土分层夯填至基础底标高,垫层平面范围超出基础边缘线0.5m,垫层压实系数0.96以上,灰土垫层换厚土500mm;之后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进行防渗处理。简单防渗区包括:包括工业场地其他等,已进行一般地面硬化。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严格落实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等。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建设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主要采取防治措施:及时回填土方,建筑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储存于物料场堆存,施工场地和道路增加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加盖篷布苫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影响。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原煤输送、转载、储存及选煤厂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等。

主要采取防治措施:煤炭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设置喷雾降尘措施;选煤厂破碎筛分采用布袋除尘器;原煤、产品煤和矸石均储存于封闭式仓库,并设置喷雾降尘措施;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采用厢式汽车运输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扬尘污染环境影响,矿区周围颗粒物浓度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2)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井、选煤厂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的汽车。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和消声器等措施,并增加场区绿化。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叠加厂界现状噪声监测值后,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矿井已建设完毕,选煤厂建设时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场地平整和构筑物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有限公司)运往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矿开采掘进矸石、选煤矸石、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煤矿开采掘进矸石用于前期采空区巷道填充。选煤矸石作为******有限公司签订矸石销售协议)。矿井水处理煤泥中含有一定量的煤分,掺入末煤外售。煤矿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与******有限公司)运往昌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和危险化学品。根据环评单位调查,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建设矿井水水仓4096m3、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100m3;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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