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县牛街乡牛街正大“1100”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弥渡县牛街乡牛街正大“1100”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牛街乡牛街野播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43'29.7121",北纬24°56'48.5249")
建设单位:弥渡县牛街乡牛街正大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场占地面积13000㎡,养殖场共设置3个养殖小区,养殖一区设置2栋1层标准化猪舍,养殖二区设置4栋1层标准化猪舍,养殖三区设置2栋1层标准化猪舍,共8栋猪舍。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等,本项目采用集约化畜禽养殖方式。年存栏生猪量8800头,年出栏两次,则年出栏肥猪量为17600头。该项目不在场内养殖母猪,仅外购猪仔保育及育肥。。实际总投资15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9.9万元,占总投资的7.89%。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场长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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