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县2018 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弥渡县2018 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地点:本项目位于弥渡县城建宁社区、新城社区、龙泉社区和毗江社区
******建设局
建设内容:弥渡县城建宁社区、新城社******居1200 户,其中拆除重建61 户,改(扩、翻)建1139 户;棚户区配套设施改造完善工程包括:道路新建和改造73235m2、给水管640.8 米、污水管1364.5 米,强电8678.84 米、弱电2278.14 米、亮化工程138 盏、村民活动广场1717.27m2 及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9至2024年05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编:6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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